彩香烟,黄山烟,caster香烟,红塔山

關于《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工業路地塊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時間:2024-04-10 | 點擊:2545次

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工業路地塊位于溫州市原嶼田工業區,地塊北側緊鄰甌江路,南側緊鄰機場大道,東側緊鄰ZY-zb01-004ZY-zb01-005地塊,西側緊鄰T05-22T05-21地塊,占地面積約5795平方米(地塊中心點坐標為東經120°44′27.72″,北緯27°59′6.22″)。地塊原為溫州天盛塑料助劑有限公司所在地,該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造成場地及周邊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根據《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T05-09AT05-39地塊、狀元片區狀元北單元ZY-zb01-005ZY-zb01-008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該地塊現規劃為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

土壤調查結果:場地土壤除pH值和含水率外,共檢出14項指標,其中鎘、鉛、銅、鎳、汞、砷、甲苯、間,對二甲苯和石油烴(C10-C40)的檢出率>50%,其余指標檢出率不高。根據項目地塊規劃用地性質(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土壤中無超篩選值污染物。

地下水調查結果:場地地下水除pH值和色度外,內共檢出4項指標,其中重金屬砷、鎘及六價鉻有檢出,有機物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有檢出,其余指標未有檢出。將場地地下水樣品中檢出指標與其限值比較,可知地下水質量分類為類地下水。

按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42號)對疑似污染地塊開展的土壤環境初步調查活動,以及對污染地塊開展的土壤環境詳細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及其效果評估等活動的要求,通過對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工業路地塊開展場地環境初步調查結果可知:

溫州市濱江商務區桃花島片區工業路地塊在本地塊規劃用地性質(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下無超篩選值污染物,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該場地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等系列工作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