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香烟,黄山烟,caster香烟,红塔山

關于《溫州市永強北片區龍水單元 YB-04-A-03 至 YB-04-A-05 地塊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報告》 的公示

時間:2023-11-16 | 點擊:2709次

溫州市永強北片區龍水單元 YB-04-A-03 YB-04-A-05 地塊位于溫州市瑤溪街道,場地北側為機場大道,南側為黃石山后河(原輪船河),西側為南洋大道,東側為,總面積約 45496.3 平方米(約 68.3 畝)(項目范圍包含 YB-04-A-02 地塊部分區域)。項目地塊曾用于生產合成革,金屬制品,現擬開發為住宅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公園綠地和商業用地。根據《污染地塊管理辦法》及《溫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的相關條例,項目地塊被劃定為疑似污染地塊,需開展場地環境調查系列工作,故浙南科技城管理委員會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11 -2018 01 月對場地進行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調查結果顯示場地內部分區域存在污染物超標現場,且現場有明顯土壤污染情況,確定永強北片區龍水單元 YB-04-A-03 YB-04-A-05 地塊為污染地塊。

土壤風險評估結果1)理化性質:項目地塊雜填土層層厚 0.203.0m,層底埋深 0.23.0m,項目地塊除雜填土層外,均為粘土層,粘土層含水率為 15.5~39.7%pH值為 6.88~11.0,變化范圍較大。(2)目標污染物:項目地塊規劃用地性質下,場地內土壤中對人體健康存在風險的目標污染物共 1 種為 B(a)P4.5m 埋深范圍內其最高檢出濃度為:4.6 mg/kg

地下水風險評估結果:(1)水文條件:依據鉆探及勘察結果,項目地塊潛水層主要分布在粘土層中,本次地下水監測期間于監測孔中量測的該層地下水靜止水位埋深為0.833~2.62m,靜止水位標高為 2.92~0.75m。項目調查期間,場地內地下水流向大致為從東南流向西北方向,由于場地周邊存在地表河流和甌江,場地內地下水受潮汐的影響較大。(2)地下水中檢測指標對人體均不存在健康風險。

根據場地環境詳細調查結果,在本項目地塊用地性質下(住宅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公園綠地和商業用地),本項目土壤存在健康風險超標區域。依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部令 42 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需要對項目地塊修復治理后方可開發利用,總計污染土方量為 3981.2 m3,修復過程可能考慮一定的放坡,放坡后修復土方量約4777.5 m3,土壤修復目標污染物為 DOPB(a)P 和總石油烴,修復目標值為各污染物的風險控制值;項目地塊地下水中健康風險無目標污染物,但考慮到淋溶等情況的發生,建議對土壤修復區域內的基坑水進行同步修復,同時將場地內積水也納入修復范圍內,基坑水修復目標污染物包括常規監測因子和土壤中修復目標污染物,場地內積水修復目標污染物為常規水質指標

[關閉]